法規名稱: 澎湖縣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1月12日

條文關聯

  澎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使本縣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有效利
  用,特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訂定澎湖縣公有零售市場攤(
  鋪)位轉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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