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員、人事查核人員之職掌如左:
一、人事管理員:
(一)關於本處組織編制及員額分配事項。
(二)關於本處人事管理規定之擬訂事項。
(三)關於本處職務歸系及加強職務功能事項。
(四)關於本處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及俸給事項。
(五)關於本處職員差假、勤惰及品德生活之管理、考核事項。
(六)關於本處職員考績獎懲事項。
(七)關於本處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事項。
(八)關於本處員工眷屬實物配給之核辦事項。
(九)關於本處各項補助(互助)津貼及福利、公務(退休)人員保險
事項。
(十)關於本處職員訓練、進修及考察事項。
(十一)關於本處員工入出境之辦理事項。
(十二)關於本處人事資料之登記管理事項。
(十三)其他有關本處人事管理事項。
二、人事查核人員:
(一)關於本處員工保防教育事項。
(二)關於本處員工之進用、升遷、調免之查核事項。
(三)關於本處安全維護工作之執行事項。
(四)關於本處政治風氣資料之蒐集與處理事項。
(五)關於本處公務機密維護檢查事項。
(六)關於本處員工入出境之查核事項。
(七)其他有關本處保防及安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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