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19日

條文關聯

  人事管理員、查核人員之職掌如左:
  一、人事管理員之職掌:
    (一)關於本處組織編制及員額分配事項。
    (二)關於人事單行規章之擬訂事項。
    (三)關於本處職務列等及加強職位功能事項。
    (四)關於任免、遷調、銓審及俸給事項。
    (五)關於職員差假勤惰及品德生活之管理考核事項。
    (六)關於職員考績獎懲事項。
    (七)關於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事項。
    (八)關於員工實物配給、房租津貼之核辦事項。
    (九)關於各項補助、(互助)津貼及福利、公務人員保險事項。
    (十)關於職員訓練進修及考察事項。
    (十一)關於員工及眷屬入出境之辦理事項。
    (十二)關於人事資料之登記管理事項。
    (十三)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二、人事查核人員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員工保防教育事項。
    (二)關於員工之進用、升遷、調免之忠誠調查事項。
    (三)關於員工忠誠資料之蒐集與處理事項。
    (四)關於機關安全維護工作之執行事項。
    (五)關於政治風氣資料之蒐集與處理事項。
    (六)關於公務機密維護檢查事項。
    (七)關於員工及眷屬出入境之查核事項。
    (八)其他有關保防及安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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