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7月31日

條文關聯

  醫務室職掌如下:
  一、教職員工、學生(員)醫療、保健及防疫事項。
  二、緊急救護及傷病患者之初步處置事項。
  三、教職員工、學生(員)健康諮詢及衛教、藥物諮詢與用藥指導。
  四、依處方箋調劑藥品。
  五、藥品、醫療器材申請與保管事項。
  六、新生入學體檢事項。
  七、委訓學員體檢事項。
  八、其他有關醫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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