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科職掌如左:
一、本區週轉金之調撥、現金出納、票據之交換、銀行往來、有價證券
之登記及保管、報告事項。
二、本區郵政票券、出版物、出售物品、儲匯票券、空白郵資券及郵政
機關代售票券之請領、收發、保管、調度、登記、報告、審核及各
局票券銷售之督導與考核事項。
三、本區各局營運資金及票券調度之稽核與督導事項。
四、屬局票款最高限額及庫存限額之核定事項。
五、本區各局票款之領發、互撥之督導、稽核及登記事項。
六、本各局現金、票券日報及月報之審核事項。
七、本科員工考成、獎懲之初核及本區局經辦出納員人獎懲之擬議或會
核事項。
八、其他有關本區現金出納票品保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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