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務段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5月04日

條文關聯

  經指派擔任檢修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動力車保養修理檢查。
  二、技術研發、機油化驗。
  三、人員訓練。
  四、監洗及行車事故搶修、復舊。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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