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眾傳播事業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16日

條文關聯

  行政院新聞局於許可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時,應斟酌雇主之業別、規模
  、用人計畫、營運續效及其對國內經濟發展之貢獻,決定其聘僱之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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