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13
人,瀏覽人次:
90273866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暨附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配給實施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64年03月10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配給實物洽由中央或地方物資生產管理機構按月負責供應分別規定其品 質標準或規格。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