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756
人,瀏覽人次:
93806915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縣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17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第八條第一項所定之工廠等,應就其停工期間之下列各項費用及損失, 發給停工損失補償金: 一、薪資支出。 二、雇主負擔之勞保及健保費用。 三、營業損失。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