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9月20日

條文關聯

  環境教育計畫經費專供環境教育之用,其支用項目如下:
  一、訂定本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及執行等工作事項。
  二、辦理環境講習。
  三、辦理環境教育宣導及活動。
  四、編製環境教育教材、文宣及手冊。
  五、進行環境教育研究及發展。
  六、推動環境教育國際交流及合作。
  七、補助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辦理環境教育活動。
  八、補助環境教育機構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訓練或環境講習。
  九、補助辦理環境教育計畫。
  十、訓練環境教育人員。
  十一、其他與環境教育推展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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