纜線暫掛後,如遇本府或公所辦理道路新築、拓寬或排水系統改善或交 通系統更新等其他相關工程,業者應依本府或公所通知,無條件配合預 埋管道,並立即遷移纜線。同時該改善路段內之雨水下水道均禁止暫掛 ,並不待通知即行終止租約,且無息退還未到期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