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勤務實施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局為勤務規劃監督機構,負責轄區警察勤務之規劃、指揮、管制、督導
及考核,並對重點性勤務,得逕行執行。必要時,得設警衛派出所或警察
駐在所,在特定地區執行守護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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