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06日

條文關聯

  街頭藝人於公共空間不得從事、販售與街頭藝人證核准項目不符之藝文
  活動、物品或勞務等活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