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為研擬及審議本縣消費者保護政策與監督其執行,得設消費者保護
委員會,其職掌如下:
一、本縣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及措施之研擬及審議。
二、本縣消費者保護計畫之研擬、修訂及執行成果檢討。
三、本縣消費者保護方案之審議及其執行之推動、連繫與考核。
四、本縣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單位)關於消費者保護政策及措施之協
調事項。
五、監督本縣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單位)及消費者保護官行使職權。
六、定期公告消費者保護之執行結果及有關資料。
前項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設置要點,由本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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