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管制挖掘道路工程處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09月08日

條文關聯

  其他舊有道路因有挖掘施工必要時,應事先向路權單位申請,施工規模
  較大者(指各主要幹道施工或支線須單向管制,及巷道須全部封閉禁行
  或其他嚴重影響交通等)均應由施工單位或委託地方機關事先邀集警察
  及各有關單位開會協調施工管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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