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法所稱稀釋,不包括燃煤發電廠採海水排煙脫硫去除硫氧化物之方法。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實務燃煤發電廠採海水排煙脫硫去除硫氧化物者,其需將吸收煙氣中
    硫氧化物後之酸性排煙脫硫廢水與海水混合中和,使廢水中不穩定之
    亞硫酸氫根離子(HSO3-)氧化成穩定之硫酸根離子(SO42-),為廢
    (污)水處理技術必備之工法,爰明定其非屬本法所稱之稀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