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勘估標的之土地價值比率及建物價值比率已知者,以勘估標的之房地價
  格推估其建物價格時,得以房地價格乘以建物價值比率計算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