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92
人,瀏覽人次:
92051468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市內電話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05月12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零八條之一
有左列情形之一經查覺者,電信機構得逕行終止租用: 一、冒用他人名義租用市內電話各項業務者。 二、冒用他人名義為持用人租用無線電叫人或行動電話業務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