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19日

條文關聯

  會計員之職掌如下:
  一、關於本處歲入、歲出、預(概)算資料之蒐集、彙編及陳報事項。
  二、關於本處分配預算之彙編、陳報及計畫預算之控制執行事項。
  三、關於本處經費收支審核及憑證保管、送審事項。
  四、關於本處歲入、歲出各項記帳憑證之製作、帳務處理及各種會計報
      表之編製、陳報事項。
  五、關於本處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財物查核事項。
  六、關於本處營繕工程及財物購置之監辦事項。
  七、關於本處財物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研議事項。
  八、關於本處績效報告之彙編及陳報事項。
  九、關於本處會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兼辦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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