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本次配合本法於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修正條文不適用 現行條文之特定施行日期,爰增訂第二項規定本辦法修正條文施行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