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配合款之業者,需設專戶存儲該配合款,並應單獨設帳;工業局得 視需要,隨時派會計稽核人員前往查閱有關單據及帳冊。 接受配合款之業者,除有答覆有關問題之義務外,並應定期提出執行檢 討及配合款使用明細,送請工業局認可後,由本專戶撥付次期配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