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傳統性工業技術升級計畫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1月03日

條文關聯

  接受配合款之業者,需設專戶存儲該配合款,並應單獨設帳;工業局得
  視需要,隨時派會計稽核人員前往查閱有關單據及帳冊。
  接受配合款之業者,除有答覆有關問題之義務外,並應定期提出執行檢
  討及配合款使用明細,送請工業局認可後,由本專戶撥付次期配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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