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利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條文關聯

申請文件不符合法定程式而得補正者,專利專責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
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齊備者,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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