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商業登記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4日

條文關聯

限制行為能力人,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獨立營業或為合夥事業之合夥人
者,申請登記時,應附送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法定代理人如發覺前項行為有不勝任情形,撤銷其允許或加以限制者,應
將其事由申請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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