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者設置於室外之基地臺不得超過三座,各基地臺之發射電功率不得 超過二十瓦特、最大有效等向輻射功率(EIRP)不得超過一百瓦特。 實驗者設置於室內之基地臺不得超過二座,各基地臺之發射電功率及最 大有效等向輻射功率以電波涵蓋該室內範圍所需之強度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