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處對各基金業務計畫與預算,應就各有關機關所提意見彙核 整理,加具意見,邀集各主管機關、行政院秘書處、經濟建設委員會、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人事行政局、公共工程委員會及財政部等機關舉 行審查會議,並將審查結果提報行政院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