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條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 銷或廢止之: 一、文件、資料虛偽不實。 二、有本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形之一。 三、有本法第八十三條第五款至第十一款情形之一,經設立許可主管機關 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四、有第三條各款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