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中長程個案計畫之擬訂,應參酌本機關資源能力,事前蒐集充分資料,
  進行內行環境分析及預測,設定具體目標,進行計畫分析,評估財源籌
  措方式及民間參與之可行性,訂定實施策略、方法及分期(年)實施計
  畫。
  前項相關作業,得諮詢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或團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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