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

條文關聯

  結構部分之應力值隨垂直動荷重之位置或大小,以及水平動荷重之方向或大小而變時,應
  依最大應力值與最小應力值之比及應力值反復變化次數,確認各該規定之容許應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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