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辦法提出補助申請,並經各級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者,其補助金額、申 請期間、適用條件、撥付方式及其他相關規定如附表一及附表二。同時符 合第三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車主僅得擇一申請。 前項之補助金額,申請補助者得以直接折抵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 污染防制設備費用方式,由受理申請之各級主管機關核撥補助金額予申請 補助者指定之汽車修理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製造商或代理商。 以電匯方式核撥者,得於補助款內扣除匯款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