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免繳納整治費: 一、進口公告之物質,未經加工即轉口輸出,且未辦理通關手續者。 二、進口公告之物質屬廣告品或貨樣者。 三、當季應繳納整治費費額,未達新臺幣二百元者,且無須申報。 四、製程產品為鋼胚,該製程產出之附表二所列廢棄物。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一、序文酌作文字修正。 二、修正第三款,為簡政便民,將當季應繳納整治費未達新臺幣二百元者 ,修正為無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