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設中心業務會議,由主任召集之並擔任主席,每二星期舉行一次, 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以下列人員組成: 一、主任。 二、副主任。 三、組長。 四、社會工作督導。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由主任邀請或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