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忠孝醫院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8月04日

條文關聯

  本院分層負責明細表分乙表及丙表,乙表由本院擬訂,報請臺北市政府
  衛生局核定;丙表由本院定之,報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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