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張貼廣告板(欄)供人張貼廣告及申請旗幟廣告懸掛或插設者,應 經權責主管機關或單位審查許可。 前項廣告板(欄)應由設置或管理單位妥善管理,旗幟、汽球廣告應由 申請單位妥善維護,維持其整潔美觀及完整,不得有破損、髒亂或妨礙 市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