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市零售市場自治組織設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9月9日

條文關聯

自治會執行市場管理事項之經費來源如下:
一、攤(鋪)位使用人繳交之自治會管理費。
二、接受補助或捐助。
三、其他服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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