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組織規程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2日

條文關聯

教育局得視業務需要,報經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核定後,設置各
種委員會,其組織另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