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親屬編(§967-§1137)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法院於選定監護人、許可監護人辭任及另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時,應依職
權囑託該管戶政機關登記。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