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變更閉塞區間或閉塞方式時,應在變更閉塞區間之始端站通告乘務員。
  雙單線區間改為複線運轉時,對不變更閉塞方式之列車,應依前項規定
  辦理。
  前二項之通告,對通過列車,應使其停車通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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