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6月11日

條文關聯

  選舉人名冊公告確定後,各主管選舉機關,應於選舉三十日前,製發選
  舉權證,以憑領取選舉票。
  選舉權證依附式一之規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