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4日

條文關聯

地價區段圖以地籍圖繪製或由電腦產製,應以紅線標示地價區段界線,並
註明區段號、比準地位置、比準地地價、主要街道與重要公共設施位置及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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