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各省市立科學館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6月17日

條文關聯

  科學館設經費稽核委員會,由各組組長及全體幹事互推三人至五人為委
  員(會計、庶務不得為委員)組織之,委員輪流充當主席,對於收支帳
  目為對內之查核,每月開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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