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電信總局國際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1月07日

條文關聯

  國際合作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國電信經營資料之蒐集、整理、研究及國外有關函件之處理事項
      。
  二、國外電信機構合作、外賓接待、國際會議之安排、處理及參與事項
      。
  三、各國電信機構之技術交換及訪問事項。
  四、辦理海底電纜長期使用權業務及買賣合約與帳務之處理事項。
  五、與國外電信機構訂定有關促進國際合作之合約及協定事項。
  六、其他有關促進國際合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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