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19日

條文關聯

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之對象為各級農(漁)會。
前項貸款期限依貸款額度及購置設備耐用年限覈實貸放,其中資本支出最
長十五年,週轉金最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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