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3日

條文關聯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將其實施室內空氣品質之監督、檢查
  結果與違反本法案件處理情形,製表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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