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

條文關聯

多層次傳銷事業或傳銷商以成功案例之方式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及介紹
他人參加時,就該等案例進行期間、獲得利益及發展歷程等事實作示範者
,不得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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