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參考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應設置處理專責單位,負責制定與執行公司之營業秘密、商標、專
利、著作等智慧財產之管理、保存及保密作業程序,並應定期檢討實施結
果,俾確保其作業程序之持續有效。
本公司人員應確實遵守前項智慧財產之相關作業規定,不得洩露所知悉之
公司營業秘密、商標、專利、著作等智慧財產予他人,且不得探詢或蒐集
非職務相關之公司營業秘密、商標、專利、著作等智慧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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