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位之展售,除展售者本人外,得申請配偶、直系親屬或持有身心障礙手 冊或證明之合夥人為協助人,協助展售者經營,協助人以二人為限。展售 者無配偶或直系親屬,或配偶或直系親屬年齡均在七十歲以上或十五歲以 下者,得申請一人為協助人。 前項協助人,經市場處審查許可者,核給展售協助許可證,並應於協助展 售時攜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