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12月23日

條文關聯

  本局分層負責辦事明細表分甲表及乙表,甲表由本局擬訂,報請高雄市
  政府核定;乙表由本局訂定,報請高雄市政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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