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27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施行後,尚未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改制為幼兒園之托兒
  所、幼稚園,仍依原收、退費規定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