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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二十條
債權人會議之決議,應有出席已申報無擔保債權人過半數,而其所代表之 債權額超過已申報無擔保總債權額之半數者之同意。 計算前項債權,應扣除劣後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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