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列車紊亂,不能依照運行表所定順序開行時,在辦理列車閉塞手續前,
  應先將列車車次及開車時刻等通知對方站站長,自動及中央控制區間之
  站,遇有前項情形時,站長應於列車開出站相當時刻前通知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